分支机构如何享受小微新政优惠
2022-04-26 13:52:36
剩余内容,
展开全文
通常所说的分支机构,是指企业名称中带有“***分公司”字样,不具有法人资格。
常常被混淆的是子公司和分公司,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:
独立的法人资格 |
经营范围 |
公司名称不同 |
|
子公司 |
有 |
相对不受限 |
**有限责任公司 |
分公司 |
无 |
受限,需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 |
**有限责任公司**分公司 |
如该分支机构是小规模纳税人,可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各项优惠,可查阅: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
该分支机构是否可以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,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,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目前,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为: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,且同时符合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、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、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。(俗称五三三)
首先要汇总以上数据到总公司,根据汇总数据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,如是,才能享受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。
- 5811 人看过